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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與花蓮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於109年初獲報有盜伐集團流竄於宜蘭、花蓮、桃園及新竹等地公告禁止盜伐山區,盜伐珍貴樹種(牛樟、肖楠及檜木)牟利。經長期派員蒐證及跟監,發現該集團分別以翁姓及鄧姓為首,分工細膩,從盜伐國有林木、裁切至販售,一條龍式銷贓圖利,其中不少已被製成手工藝品販售,隨即報請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桃園市政府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