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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陳姓民眾於道路騎乘機車時使用手機並放開雙手,危險行徑遭民眾檢舉,苓雅分局依「危險駕駛」交通違規了以舉發。 苓雅分局表示,經查本案係發生於3月27日9時58分,陳民騎乘重機車沿建國一路東向西行駛至建國一路70號時,因低頭使用手機,遭後方民眾提供影像向分局檢舉。 經檢視檢舉影片內容,駕駛人確實以放開雙手的方式在路上騎車,並低頭目視螢幕,未注意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