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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夫妻一方死亡,而生存配偶財產較少,可經由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從遺產總額中扣除該請求權金額,具有合法節省遺產稅的效果。高雄國稅局曾試算,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與不行使,兩者可節稅達百萬元。 高雄國稅局提到,民法規定繼承、其他無償取得的財產及慰撫金,都不在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範圍內,所以在計算遺產稅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