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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於110年2月4日施行屆滿周年,截至111年2月4日,共稽查及輔導6萬餘次,並查獲違反菸害防製法及本自治條例之電子煙相關案件322件,其中以未滿18歲者吸食、持有電子煙148件為最多,佔整體違規案件45.9%,販賣具菸品形狀之電子煙102件(31.6%)次之,第三為禁菸場域違規吸食電子煙63件(19.5%),衛生局皆依法裁罰及施予戒菸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