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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歲的黃姓男子於109年11月16日下午14點,在短短的10分鐘內,連續10次透過自動提款機提領了共新台幣20萬元現金。只不過,這筆錢並非他所有,而是被害人遭詐的辛苦血汗錢。錢雖然是成功提領了,但是黃嫌最終仍是難逃法網,遭到員警查獲送辦。而接下來黃嫌不但要遭受刑事責任的追訴,還有後續的民事賠償問題必須要面對。 吳俊成不僅熟識管區內每位治安顧慮人口的面孔以及生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