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圖

本文轉載自於網路追追追 http://www.nownews.com/2010/10/22/515-2655372.htm 車禍天天都在發生,如果我們開車都遵守交通規則,卻不小心撞死了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行人,上了法院「該當何罪」?網路流傳當前述情況發生時,法官基於「死者為大」與「道義責任」,判決都會偏袒不守規矩被撞死的行人,究竟台灣法律是不是真的像原信所說一樣偏袒行人呢? 看觀念全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