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機3/31起加收過境費500元 交通部估年增15億收入 - 桃園電子報
為符合機場設施使用者付費原則,並考量鄰近標竿機場已向轉機過境旅客收取相關費用,交通部表示,將自3月31日起向每位在桃園國際機場轉機過境旅客收取「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500元,將由航空公司隨機票代收,收取時間以開票日為準。轉機過境旅客如持有未含該費用之機票,應於辦理轉機過境報到手續時,向航空公司櫃檯補繳;如已繳納費用但未轉機過境者,亦得申請全額退還。因轉機過境旅客是以外國人士為主,收取該......
為符合機場設施使用者付費原則,並考量鄰近標竿機場已向轉機過境旅客收取相關費用,交通部表示,將自3月31日起向每位在桃園國際機場轉機過境旅客收取「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500元,將由航空公司隨機票代收,收取時間以開票日為準。轉機過境旅客如持有未含該費用之機票,應於辦理轉機過境報到手續時,向航空公司櫃檯補繳;如已繳納費用但未轉機過境者,亦得申請全額退還。因轉機過境旅客是以外國人士為主,收取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