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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中心/整理 依農發條例規定,農舍興建用地可用農地面積的可百分之10,這不分為老農配建或農地須2分半地及持有達2年以上者,但農舍申建常因水利會的搭排問題,讓一些未重劃的農地難以申建,而樸實的老農,常會因鄰近農地灌溉需求,而無償拿出農地來做水溝,但農委會不但沒有體恤老農的好意,還會將這些拿來做水溝的農地,列入農民申建農舍用地內,縣議員楊弘旻、邱素梅受農民陳情後,認為農委會簡直是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