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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用以非法機上盒追劇的民眾注意了,立法院最近三讀通過《著作權法》的第83條及97條條文,未來業者利用機上盒或APP應用程式(俗稱追劇神器),連結侵權網站並售予消費者,將被處以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消保官強調,這次的修法內容,主要是針對提供訊號的業者進行處罰,而消費者只是有隨時被斷訊的危險,但消保官也說明,若民眾將影片下載再轉播,還是可能有違反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