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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55歲陳姓男子沒有交通工具,若有需求均「靠」盜竊他人車輛代步,使用完後沒做變賣或拆解,而是直接棄置路旁,3個月內至少有15輛車主受害。1日傍晚,陳嫌再度犯案,蘆竹警分局南崁派出所員警獲報後,研判其活動範圍後即在1小時內迅速攔截逮捕,讓這名「竊車怪盜」受法律制裁。 一名55歲陳姓男子沒有交通工具,若有需求均「靠」盜竊他人車輛代步,使用完後沒做變賣或拆解,而是直接棄置路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