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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日接獲民眾詢問,車輛長期借朋友使用,一時忘了繳納使用牌照稅,近日因違規被警察當場查獲,經告知已違反使用牌照稅法規定,須處罰鍰,「可否以朋友為處罰對象?」地稅局表示,除特殊情況外,仍以車輛所有人為處罰對象。 車輛長期借別人使用,忘記繳使用牌照稅,仍以車輛所有人為處罰對象。示意圖:截自freepik 地稅局說明,車輛違反使用牌照稅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