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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長黃偉哲自上任以來,致力提升市府公務車輛的使用效率與安全保障,針對公務車輛汰舊換新政策進行多項優化政策,包括放寬汰換年限、增加購車預算、汰換節能車輛及加強車輛保險等方面,成效顯著,確保公務同仁的行車安全。 汰換年限放寬 符合車輛使用效能 市府秘書處指出,市府公務車輛汰換年限,原定標準為:汽車,應使用滿15年或行駛30萬公里;機車,應使用滿20年,且行駛里程達7.5萬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