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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為推動無菸環境,擴大禁菸範圍,公告自109年8 月5日起,桃園市境內20家約1,800處之連鎖便利商店、咖啡店及速食店1樓門市前騎樓及庇廊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宣導期3個月,自109年11月5日起若癮君子違規於禁菸之騎樓及庇廊吸菸,依《菸害防製法》最重可處1萬元以下罰鍰,業者提供吸菸有關器物,最重可處5萬元以下罰鍰。 桃園市禁菸標誌。圖:衛生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