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近期將函覆投審會,荷蘭商BIJ LOU B.V.及荷蘭商PX CAPITAL PARTNERS B.V.申請轉讓偉齊股份有限公司、傑軒股份有限公司暨東森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案決議不予同意,主要理由之一即在於,買方利用系統台掌握頻道排頻及上下架權力,曾對頻道自由競爭進行要脅限製作為,已屬經營之重大缺失,且罔顧法遵義務,未來握垂直及整合市場力量,對公共利益之維繫與消費者權益之維護將造成更為不良與甚至不利之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