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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供廣大租屋族群福祉並降低租屋支出經濟壓力,內政部公告自109年度起租金補貼將擴大為受理申請2次,租金補貼第1次受理申請將於109年8月4日(星期二)起至8月31日(星期一)止辦理,為期4週。申請民眾需攜帶1.申請人身分證 2.戶口名簿影本或一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3.租賃契約書 4.申請人郵局存摺影本 5.租賃住宅建物第二類謄本或所有權狀影本,向本府住宅發展處(AM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