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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於108年5月1日起公車站候車亭公告納為禁菸場所,宣導期有6個月,自11月1日起於公車站候車亭吸菸者最高可裁罰1萬元。桃園市副市長游建華於8月21日市政會議指示,市府各局處應協助加強宣導,為使民眾廣為知悉本市356處公車站候車亭已於5月1日起公告為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