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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交通公司將永康區大灣交流道旁承租的空地分租給魏姓男子,卻被魏姓男子違規堆置污泥等廢棄物,遭臺南市政府環保局查獲告發。環保局代為清理廢棄物後向魏姓男子及交通公司求償清理費用77萬餘元,但魏姓男子去年病逝,因此清理費用全數由交通公司承擔。 環保局說,交通公司只向魏姓男子收取1個月租金2萬元及押金2萬元共4萬元,就因疏於注意土地使用情形,讓承租人違規堆置廢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