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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洗餐具示意圖(圖/資料照片,圖源:Pixabay) 為減輕免洗餐具對環境的傷害,原本行政院環保署自2002年7月起規定公部門(含政府部門、公立學校及公立醫療院所)、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有店面餐飲業等8大類管制對象不得提供塑膠類免洗餐具,但未規範至生物可分解塑膠(PLA)免洗餐具。為避免PLA影響我國既有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