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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震驚社會的「台大宅王」張彥文情殺案件,當時狠殺林姓女友47刀,逞凶後還脫下被害人褲子親吻其下體,一審時依殺人、侮辱屍體等8罪,判張男無期徒刑;去年四月時,張彥文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賠償1261萬元,因二審時考量雙方家屬和解,所以改判張21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將殺人部分撤銷發回;而今天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宣判,判刑15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 近幾年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