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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農業局辦理樹木普查及受理老樹提報列管申請,去年經樹木保護委員會審議通過,新增列管77株老樹生力軍,其中有45株是首次依「森林法」公告之「受保護樹木」。樹木列管後,非經許可,管理人不得任意砍伐、移植、修剪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並應維護其良好生長環境。 市長黃偉哲指出, 45株首次依「森林法」公告之「受保護樹木」,列管資格與違規罰則比「臺南市珍貴樹木保護自治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