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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自主權利法」於108年1月6日正式施行,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市民可立下書面之「預立醫療決定」,表達自己在五款特定臨床條件時,選擇接受或拒絕「維持生命治療」以及「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的意願。台北市指定10家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機構,包含7家醫學中心(台大醫院、台北榮民總醫院、臺台北馬偕醫院、新光醫院、萬芳醫院、國泰醫院及三軍總醫院))及3家區域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