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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表示,因為網路科技發展一日千里,舊的條文對著作權的保護不夠,因此宣布,將大幅修正著作權法條文,並增加條文至149條。其中最受人矚目的是「合理使用」,其中提到對於經常性活動,採取法定授權制,也就是說,取得許可才能播放;另外網路上流傳將電影片段重新配音的搞笑影片,也可能觸法。如這法條上路,可能受影響的人有:   咖啡廳業者 咖啡廳通常會播放音樂來製造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