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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114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受理申請期間為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度民眾可隨到隨辦,並可舊案帶入,以及年滿18歲即可申請租金補貼。不過,受到受財劃法影響,未來將回歸到早期中央、地方分擔經費編列預算的方式作為對策。 國土署表示,租金補貼在110年度前執行模式是採取中央、地方依財力分級共同負擔租金補貼總經費,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