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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汽車及機車汽燃費於每年7月1日至7月31日開徵 自用汽車及機車汽燃費於每年7月1日至7月31日開徵,其徵收費額所屬期間為當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桃園監理站已於近期陸續寄出汽燃費繳納通知書,繳費期限至108年7月31日止,請車主儘速繳納。 桃園監理站表示繳納管道多元便利,為方便民眾繳費,除持單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及駐各區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