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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客運業者自6月15日起,應為所屬營業車輛投保至少每人150萬旅客責任保險,台南市政府會審慎把關計程車投保情形,確保交通事故發生時乘客可享有的保障與權益,一旦稽查發現未投保旅客責任險將予以裁罰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交通局長王銘德表示,公路法以往僅規定加入派遣車隊的計程車須投保旅客責任保險,但依公路法第65條修文修法後規定,自6月15日起,所有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