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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警器安裝比率僅三成 應增編預算安裝以維安全 桃園市平鎮區市議員謝彰文16日針對消防局編列預算執行住警器安裝率僅達三成,要求市府增列預算讓桃園市民眾的安全多一份保障,謝彰文說,依99年5月修正之消防法第6條,未達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一般住宅場所(如一般透天厝)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以下簡稱住警器),俾利火災發生時及早知悉、迅速應變;依據「住宅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