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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生前借款與公司,截至死亡日止該公司尚未清償者,其性質屬被繼承人對公司之債權,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係屬被繼承人財產,應列入遺產申報。 該局日前審查A君遺產稅案件,於查核其投資之未上市(櫃)公司資產負債表所載流動負債項下之「股東往來」科目,發現被繼承人與該公司間有資金往來情形,進而查獲納稅義務人漏報被繼承人股東往來應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