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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社會局6日接連查獲兩起違法保母收托照顧嬰幼兒案,其中一名40歲無照保母在自宅收托8名嬰幼兒,照顧品質明顯不佳,社會局立即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對該無照保母處新臺幣6萬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社會局將逐一聯繫送托家長,說明違規保母不得收托幼童之規定,後續也會協助家長將幼童轉換保母或其他托嬰中心收托。 社會局指出,該名無照保母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