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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區國稅局與荷蘭集團企業第5度簽署預先訂價協議。圖:北區國稅局提供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我國與荷蘭集團企業所屬之台灣公司簽訂預先訂價協議,於109年2月21日由國稅局局長與公司代表何總監完成簽署,適用期間5年,這是該集團就其在臺灣之業務與國稅局第5次完成的預先訂價協議。 國稅局說明,預先訂價協議(APA)為納稅義務人事先與所轄國稅局,就可比較對象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