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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決空地管理雜草高度、車輛佔用及登革熱防治問題,台南市府修正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6條文,並已於107年1月10日發布實施。 南市府於101年6月27日公布施行「台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規範空地空屋之所有權人、管理人、使用人應盡之義務,並提供稅捐減免方案,加強空地之綠美化及空地認養設置臨時停車場、綠地公園、運動場或其他公益性設施之使用,以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