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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戀花未給付罹難駕駛職災補償 北市重罰100萬 今年2月13日蝶戀花旅行社發生遊覽車翻車意外,造成重大公安事件,康姓駕駛亦於執勤中罹難,核屬職業災害事件。經檢查確認為蝶戀花旅行社為康姓駕駛之僱主,應肩負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4款規定給付死亡補償及喪葬費用之責任,合計45個月工資達243萬元。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要求蝶戀花旅行社應於106年3月24日前給付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