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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訊(記者 裴劍飛)根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昨日起,北京市轄區電動自行車上路應當依法懸挂號牌或臨時標識。同時,交管部門停止發放「超標電動自行車」的臨時標識,並在北京全市範圍嚴查未懸挂臨時標識或者號牌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行為。 昨日上午,新京報記者跟隨西城交通支隊廣安門大隊和海淀交通支隊公主墳大隊執法過程中發現,存在不少人已經申領號牌,但未正確懸挂的情況,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