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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朱正雄/ 宜蘭報導 本網於8月3日報導,請鈞座就「 陳金德 代理縣長權責」 實例事,請公開釋明,以昭公允。 陳金德不是以「個人」行事,是具「 代理縣長」的執政權行事, 其結果是「案例」範本。 陳金德是奉鈞院派「令」,於民國1O6年11月6日接掌宜蘭縣代理縣長職位,卸任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