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圖

〔今傳媒/記者林健昌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興安派出所警員蕭浤峻於前接獲被害人報案,指稱遭到假投資公司誘邀參加投資,陸續以面交及匯款等方式交付現金新臺幣60萬元與詐騙集團成員,待進入詐騙集團設置假投資網站要提領獲利之金錢時,詐騙集團成員以出金需先繳納稅款為由,要求被害人必須再繳納新臺幣160萬元方可提領獲利所得,被害人才驚覺自己遭詐騙,而向警方報案。 員警蕭浤峻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