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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長鄭文燦10日下午主持市政會議,表揚桃園市政府「108年度重大工程執行進度超前獎勵」時表示,感謝各單位致力完成各項建設,市府於105年制定重大建設工程類案件執行進度超前獎勵,針對計畫總經費3,000萬元以上,且契約工期200日以上的工程,提前決標或完工達一定日數比率者給予獎勵。其中提前日數比率達5%以上未達10%者,頒發3,000元,提前日數比率達10%以上者,頒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