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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在升格後人口數持續上升,為營造更友善的乘車環境及保障民眾乘車安全性,交通局廣推公車乘車環境優化、公車站牌智慧化及公車停靠區標準化計畫。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規定,公車站位前後10公尺皆不得臨時停車,因此交通局在公車站位劃設3公尺乘12公尺的標準公車停靠格,並於公車格位前後各劃設4公尺禁止臨時停車線(紅線)作為公車進出站所須空間,今(111)年已在各區主要幹道沿線候車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