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局:僱主應依「就業保險法」保障勞工權益
僱主僱用勞工,不論是全時工作者或部分時間工作者,皆應依規定為其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以保障勞工保險權益。 僱主僱用勞工,不論是全時工作者或部分時間工作者,皆應依規定為其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示意圖:截自pexels 勞動部表示,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僱用勞工5人以上公司、行號等單位,為強制投保單位,僱主應為所僱勞工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僱用勞工未滿5......
僱主僱用勞工,不論是全時工作者或部分時間工作者,皆應依規定為其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以保障勞工保險權益。 僱主僱用勞工,不論是全時工作者或部分時間工作者,皆應依規定為其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示意圖:截自pexels 勞動部表示,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僱用勞工5人以上公司、行號等單位,為強制投保單位,僱主應為所僱勞工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僱用勞工未滿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