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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宜蘭縣府財政稅務局)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止,對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規定視為農地已核准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案件,將開始清查土地是否有持續作農業使用。 宜縣府財稅局說明,什麼是「視為農地」?該局說明,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規定,農業用地經依法律變更為非農業用地,不論何時變更,只要符合經都市計畫主管機關認定符合「依法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