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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發生交通事故時,以往作法只是放置車輛故障標誌,但為避免發生二次追撞,交通部新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條規定,自今(112)年7月起,全面將反光服裝(背心)強制納入汽車申請牌照檢驗項目,所有汽車申請牌照時皆須配備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15909之反光背心,否則不得領用牌照! 高雄市區監理所說明,以高速公路段為例,汽車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