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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賴姓駕駛日前收到二張同時間地點不同違規行為,由交通大隊和警分局二個不同單位開出的罰單,賴男質疑警方認定標準不一;市議員張芬郁2日表示,清水分局交通組稱每月收近六千件檢舉,將檢舉案分由鄰近派出所處理而造成,她要求同車同時地檢舉,由相同單位處理,節省作業人力也減少誤解。 賴男向市議員張芬郁陳情指出,日前接獲2張罰單,分別記載他在今年5月26日16時58分,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