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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建築物因地震造成崩壞危害民眾安全,南市府將針對耐震能力評估「需補強」建築物,要求建築物所有權人儘速自主完成耐震補強或拆除,以維護公共安全。 工務局表示,政府為保障公共場所安全,每年每季會依經營類別要求建築物提出公安檢查簽證申報,未於申報期間申報者,最高可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30萬元以下罰鍰。近年來地震頻繁,尤其兩次「0206」地震,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