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來瞭!專治股東「清倉式」減持、高管辭職減持…一文讀懂減持新規!

首圖

27日,端午節假期前最後一個工作日,證監會發佈瞭《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幹規定》(證監會公告〔2017〕9號),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也出臺瞭完善減持製度的專門規則。 三種減持方式新老對比 1、協議轉讓 舊規: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並導致股份出讓方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東身份的,股份出讓方、受讓方應當在減持後六個月內繼續遵守: 1. 上市公司大股東計劃通過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