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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社會住宅自今年6月1日起,凡續約時符合弱勢身份、65歲以上長者或新住民等資格之政策戶可延長租期,自現行制度的6年延長為12年。此外,為強化照顧新住民家庭,也開放家庭成員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可申請入住社宅並享有政策戶身分之優惠。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說明,為健全全齡照顧、宜居桃園之目標,自今(112)年6月起針對續約的社會住宅承租人,其承租資格符合住宅法第4條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