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起草新法,要求手機製造商必須提供至少5年零件備料、確保電池有足夠使用壽命另外也計畫讓手機能透過認證標章識別主要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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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動態 生活 歐盟委員會稍早提出新法草案,將要求向歐盟境內提供智慧型手機的製造商必須從進口當日起算,不同零件備料至少要能供應5年用量,同時也應確保電池有足夠使用壽命。 依照說明,草案中要求製造商至少必須準備15種不同零件備用量,同時電池至少要能提供500次完整循環充電次數 (從完全沒電到滿電),同時也應該避免電池蓄電量出現低於83%以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