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福安礦業案已早於4/24、25發函 籲外界勿錯誤連結 – 民生頭條
地方新聞中心/花蓮報導花蓮縣地方稅務局針對今(5/2)日媒體報導福安礦業(幸福水泥集團)退稅一事,已依3月31日行政法院判決於4月14日開始相關退稅及徵補稅作業,說明如下: 地方稅務局說明,福安礦業就適用105年《花蓮縣礦石開採特別稅自治條例》(施行期間自105年7月1日至109年6月30日)之課稅處分共提起8件行政訴訟。經歷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後,113年間縣府再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