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產談不攏!四兄妹共有1棟房「一半變賣vs.一半想留」 律師指點「霸道條款」強制執行 – 民生頭條
好房網News記者黃芸涵/綜合報導 根據民法規定,繼承不動產在未進行分割前,都屬於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單一繼承人難以出售或處分。假設四位子女共有一棟房子,但對其使用無共識,兩個人想變賣,另外兩人則不想賣,該怎麼辦? 恩典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蘇家宏 表示,家人之間可先進行攀談勸說,根據 土地法34-1條規定,不需全體人同意,只要共有人超過二分之一及其應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