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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小客車附載年齡在4歲以下,且體重在18公斤以下之幼童時應將之安置於安全椅,至於年齡超過4歲至12歲以下或體重超過18公斤至36公斤以下的兒童,應乘坐於車輛後座並妥適使用安全帶,以保護其安全。 今年一月在國道中山高速公路北上217公里彰化埤頭段曾發生一起死亡車禍,小客車撞上半連結車,車內三歲女童的安全椅疑因沒有綁好安全帶而飛出車外被輾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