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有線電視訂戶權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已預告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播送系統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刻正徵詢各界意見,訂定公平合理之服務條件,以確保訂戶收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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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 22 May 2017 15:00:00 by 出處-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新聞稿 原始連結   有關19日報載「有線電視15萬戶未數位化 7月起斷訊」中提及「定型化契約為民國88年修訂,且僅適用類比訊號,未來類比訊號轉為數位化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