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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俊育 / 新北報導新北市動保處日前辦理保育類動物查核,截至11月20日計查核101件,發現2件違規;孫姓民眾登記飼養保育類動物逃逸,以及陳姓民眾飼養保育類動物死亡,各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7條、第38條及第51條進行裁罰。動保處提醒,飼養保育類野生動物應完成登記,且不得繁殖或買賣,若有逸失或死亡應通報主管機關,違者將依法開罰。動保處指出,保育類野生動物品種繁多,惟民眾對於野保法的規定認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