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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計程車在過年期間將循往例加成收費。依照臺南市計程車運價規定,114年度春節加成期間自國曆1月24日凌晨零時起至2月2日夜間12時止,計10天,即農曆除夕前四日至大年初五,除分別依平常日之日、夜間運價(夜間23時至凌晨6時加2成)計費外,再依原運價再多加50元。現行計費表均內建有春節加成功能,計程車駕駛人須使用計費表內建功能選取春節加成,如未設定春節加成功能者,......